再生有色金属企业应积极参与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

2020年07月17日

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0〕519号),提出要选择一批产业园区开展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到2025年培育一批绿色产业龙头企业,对列入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方案内的绿色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等公共服务及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态文明建设专项予以适当支持。再生有色金属产业是《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明确支持的绿色产业(资源循环利用),这对以再生有色金属为主导产业的园区和相关企业是重大利好。

众所周知,“十二五”期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组织开展了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工程,推动“城市矿产”资源的循环利用、规模利用和高值利用,一批以再生有色金属为主导产业的园区如安徽界首、天津子牙、河南长葛、山东临沂、江苏邳州、广西梧州、浙江台州、江西鹰潭和丰城、湖南汨罗和永兴、湖北谷城等入选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这些园区内的骨干再生有色金属企业新建、在建项目及公共基础设施等作为示范基地重点项目得到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及区域经济均受益匪浅。

此次国家发改委组织开展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申报条件是在《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中的产业园区,主导产业符合《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规定,近3年来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有一定条件和基础,有明确的建设思路和目标。申报程序是园区所在地、园区管理机构编制申报书报至省发改委,再由省发改委审核并推荐至国家发改委。原则上各地推荐备选基地不超过3家。

再生金属分会建议以再生有色金属为主导产业的园区积极参与申报,争取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支持,按照相关目标任务提高绿色产业发展水平。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期5年,也就是说“十四五”期间将持续开展,每年都可能支持一批。今年申报需在2020年7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国家发改委。时间紧迫,请相关园区及时联系省发改委,如需帮助请联系再生金属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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