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的通知
2022年04月26日生态环境部根据各省份推荐情况,综合考虑城市基础条件、工作积极性和国家相关重大战略安排等因素,确定了“十四五”时期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的城市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关于发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为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我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各省份推荐情况,综合考虑城市基础条件、工作积极性和国家相关重大战略安排等因素,确定了“十四五”时期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的城市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此外,雄安新区、兰州新区、光泽县、兰考县、昌江黎族自治县、大理市、神木市、博乐市等8个特殊地区参照“无废城市”建设要求一并推进。
请各省(区、市)生态环境部门会同省级相关部门,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加强统筹协调,指导相关城市和地区加快编制并印发实施方案、建立专门工作机制,高质量推进建设工作。
附件:“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4月24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统计局、国管局、银保监会、邮政局、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室);各相关城市和地区人民政府(管理委员会)。
附件:
“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

来源:生态环境部
免责声明: 部分文章信息来源于网络以及网友投稿,本网站只负责对文章进行整理、排版、编辑,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 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本站文章和转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本站,我们将根据著作权人的要求,立即更正或者删除有关内容。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更多资讯- 发改委:加快“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 2024年09月27日
- 家电“以旧换新”后,旧的去哪儿了? 2024年09月26日
- 汽车以旧换新成效如何?消费市场运行怎样?... 2024年09月25日
- 支持政策全面启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 2024年09月24日
- 各地最新再生资源回收相关利好,建议收藏! 2024年09月23日
- 河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2024年09月12日
- 以能源转型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 2024年09月11日
- 天津市汽车置换更新活动实施细则发布 2024年09月11日
- 天津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09月10日
- 从全球来看,我国绿色低碳发展成就举世瞩目 2024年09月10日
